英语培训机构对外宣传的师资与实际不符,属于消费欺诈,应3倍赔偿

acad2018 2023-04-26 21:44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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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某是一名中外合资企业的员工,

在日常工作中,吴某经常需要使用英语和客户进行口语交流和邮件沟通。为此,吴某一直想找一家英语培训机构,提高一下自己的英语水平。

说来也巧,有一天吴某下班去乘坐地铁回家的时候,在地铁口有人给吴某发了一张传单。吴某一看,正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单。

这家英语培训机构在宣传单上宣称,机构的外教都来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,而且这些外教都具备多年的非英语国家英语培训教学经验。

吴某看着这样的宣传,感觉这家英语培训机构应该还可以。几天后,吴某就来到这家英语培训机构报名了一个英语口语与写作培训班,交了2万元培训费。

但是,等到吴某正式来上课之后,吴某却傻眼了。给他上课老师,根本不是什么教学经验丰富的外教,而是一些外国留学生或者在中国旅游的外国人。

这些人有些一看就知道,其不是来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,因为他们英语口语与水平还不如吴某自己呢!

吴某认为自己被该培训机构骗了,于是就找到培训机构,要求解除培训协议,全额退款并且3倍赔偿。

不用想也知道,该英语培训机构自然不会同意吴某的方案。于是吴某一纸诉状将英语培训机构告上法庭,要求解除培训协议并退款,同时索要3倍赔偿。

法院支持了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判决解除培训协议,英语培训机构退还吴某全部培训费用,并按照培训费用的3倍对吴某进行赔偿。

在本案中,该英语培训机构为什么会败得这么惨?这是因为,这家英语培训机构犯了作为经营者的

一个大忌。那就是,欺诈消费者。

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。

在本案中,该英语培训机构在其招生宣传单中,宣称其外教均来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,而且具备丰富的在非英语国家进行英语培训的教学经验。

然而,实际情况是,该英语培训机构旗下的外教,很多都是外国留学生或者在中国旅游的外国人,而且并非来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。

因此,该英语培训机构对消费者宣传的师资情况与实际师资情况不符,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。



所以,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,判决该英语培训机构按照吴某所交培训费用的3倍赔偿吴某损失,具有法律上的依据。

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作为消费者,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,一定要擦亮眼睛,货比三家之后再做选择,不能轻信商家的宣传。要始终记住,眼见为实,耳听为虚啊!

而作为经营者,诚信经营才是商家的长久之道。靠着虚假宣传、坑蒙拐骗可能可以获得短期的利益。但是,一旦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,经营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,将远超经营者的短期获利。因此,不得不审慎而为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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